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停業、終止營業處理程序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1月24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1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095 000203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95年1月25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5年 1月2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2字第0950102835號函准予備 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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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停業證券商於其停業前,本中心得調整業務規則第三十五條所訂買賣
 申報總金額對淨值之倍數,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