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1月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3年1月9日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環業字第 002號函修正發 布第19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辦理融券差額證券借用期間,如證券商亦就同種證券向本公司申請轉融券時,就標借、議借及標購所取得證券之分配,依本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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