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3月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05000253 9號函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5年2月16日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40051559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應與本公司簽定「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總契約」,格式如附件一,始得受借貸交易人委託,代其申請開立有價證券借貸帳戶,並辦理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及議借交易成交之申報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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