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證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10月1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10月1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09501459 60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1條、第5條、第6條、第8條;增訂第9條條文, 原第 9條~第12條遞改為第10條~第13條

所有條文

  1. 本測驗之應試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乙科題庫的主要測驗內容、方式、題數與題型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之規範辦理外,其餘專業科目各科題庫應予全數公開,且各科題庫之題目數應予一致;惟於測驗時可有百分之十題目不在公開題庫範圍內。
  2. 本測驗科目得採電腦應試及筆試兩種方式同時進行,測驗時間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應試專業科目之「財務分析」試卷與業務員應試科目之「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試卷為九十分鐘,其餘試卷為六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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