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87年9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87年9月18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七)字第0235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4條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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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之實際狀況及發展暨管理上之需要,釐訂其會計制度,申報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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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會計制度之內容,應依其所營業務之性質,分別包括總說明、帳簿組織系統圖、會計科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會計報告、會計事務處理程序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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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制度之內容有修正者,應於申報年度財務報告時一併申報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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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子計算機處理帳務者,應檢具稅捐稽徵機關核准函影本及電子計算機處理帳務作業手冊,申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