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7年9月25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7年9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結字第 09700091 890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97年10月06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
保證金代結匯作業
-
一、期貨商、結算會員受託從事美元報價期貨交易契約,應繳存美元結算保證金。惟因美元保證金匯款無法於時效內完成時,結算會員得先以新臺幣繳交至本公司,由本公司代為結匯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
二、相關結匯及申報事宜應依外匯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