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EN
發佈日期 民國97年9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7年9月25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結字第 09700091 890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97年10月06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結算保證金提領作業
    1. 一、作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二時四十五分。
    2. 二、結算會員辦理當日提領結算保證金作業,應依規定時間申請,填具「結算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書」(附件二)傳真至本公司結算部,申請提領其超額保證金。本公司對結算會員可提領金額進行審核,當可提領金額超過其申請提領金額,本公司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當可提領金額不足其申請提領金額時,該申請視為無效。本公司受理結算會員之申請案件,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
      1. (一)結算會員於上午十一時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中午十二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2. (二)結算會員於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二時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下午三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3. 三、結算會員辦理次日提領保證金作業,應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填具「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附件三)傳真至本公司結算部,申請提領其超額保證金。本公司於當日部位結帳作業完成後,對結算會員可提領金額進行審核,當可提領金額超過其申請提領金額,本公司即通知結算銀行於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當結算會員之可提領金額不足其申請提領金額時,該申請視為無效。結算會員擬更改申請提領金額,需於本公司作業時間內重新填具『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傳真至本公司結算部。
    4. 四、結算會員保證金權益數依新臺幣及本公司公告之外幣帳戶分別計算,並合計總權益數。合計總權益為正數,可申請提領總權益之超額保證金金額。各幣別帳戶可提領之保證金數額如下:
      1. (一)合計總權益數及新臺幣帳戶權益數皆為正時,始可申請提領新臺幣,其可提領金額為合計總權益數之超額保證金與新臺幣帳戶超額保證金較小者之金額為限。
      2. (二)合計總權益數及所欲提領之外幣帳戶權益數皆為正時,始可申請提領該外幣,其可提領金額以合計總權益數之超額保證金與該外幣帳戶權益數較小者之該外幣金額為限。
      3. (三)前款外幣帳戶可提領金額之上限,如其帳戶幣別為美元者,其可提領之金額上限須另扣除非屬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客戶從事美元計價商品所應繳交之美元保證金金額,其扣除後之金額為負值者,不得提領美元。
    5. 五、「結算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書」正本,應於申請當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本公司結算部;「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正本,應於次一營業日收盤前送達本公司結算部。
  2. ┌───┐
  3. │當 日│
  4. 附件二 結算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書 │ 提 ││ │
  5.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本日第 次申請) └───┘┌──────────────────────────────┐│結算會員: 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代號: )│├──────────────────────────────┤│帳戶類別: □自營帳 □客戶帳 │├──────────────────────────────┤│撥入約定往來之 ││□1.新臺幣約定往來結算銀行結算保證金專戶 ││□2.外幣約定往來結算銀行結算保證金專戶 │├──────────────────────────────┤│申請提領金額: ││(大寫): ││□新臺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新台幣: ││□美 元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 分整 ││ 美元: ││□其他外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 分整 ││ 其他外幣: │├──────────────────────────────┤│結算會員簽名或蓋章: ┌────────┐ ││ │ │ ││ │ │ ││ │ │ ││ │ │ ││ │(原留印鑑樣式)│ ││ └────────┘ ││聯絡電話:( ) 分機 │├─┬────────────────────────────┤│備│1.請於填妥後,將此申請書傳真至期交所結算部。 ││ │ ■傳真號碼:(02)2364-5460、2364-5463 ││ │ ■聯絡號碼:(02)2369-5678 分機 560~564 ││ │2.期交所將於接獲此申請書後依上述資料進行審核,如資料有誤││ │ 期交所得取消申請。 ││ │3.期交所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作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 時 45 分至下午 2 時前。 ││註│4.本申請書正本應於當日下午 5 時前送至期交所結算部。 │└─┴────────────────────────────┘┌───┐
  6. │次 日│
  7. 附件三 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 │ 提 ││ │
  8.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本日第 次申請) └───┘┌──────────────────────────────┐│結算會員: 股份有限公司(結算會員代號: )│├──────────────────────────────┤│帳戶類別: □自營帳 □客戶帳 │├──────────────────────────────┤│撥入約定往來之結 算 銀 行: ││ 結算保證金專戶: │├──────────────────────────────┤│申請提領金額:□新臺幣 ││ □美 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新臺幣 ││ □美 元 仟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結算會員簽名或蓋章: (原留印鑑樣式) ││聯絡電話:( ) 分機 │├─┬────────────────────────────┤│備│1 請於填妥後,將此申請書傳真至期交所結算部。 ││ │ 傳真號碼:(02)2364-5460、2364-5463 ││ │ 聯絡號碼:(02)2369-5678 分機 560~564 ││ │2 期交所將於接獲此申請書後依上述資料進行審核,如資料有誤││ │ 期交所得取消申請。 ││ │3 期交所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作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 時 45 分至下午 2 時 45 分時前。 ││註│4 本申請書正本應於次一營業日收盤前送至期交所結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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