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93年5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3年5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 0930011105 號函修正發布第3條、第8條、第1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 國93年5月11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二字第 0930001984 號函暨93年5月20日臺財證二字第0930122388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標的證券相關資料應記載下列事項:
    1. 一、公司簡介(標的為臺灣五十指數股票型基金者,應標示所表彰之成分股票公司名稱)。
    2. 二、標的證券價格資料(應包含最近一年成交量,最高、最低價及各月份收盤價)。
    3. 三、除標的為臺灣五十指數股票型基金外,標的證券最近二年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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