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11月1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11月14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期資字第09500099 22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8條、第30條;增訂第23條之1、第23條之2條條 文;並自95年11月20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提供之交易資訊及設備有傳輸中斷或發生故障無法正常作業時,申請使用者或資訊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2. 申請使用者經本公司依本辦法規定終止契約,致無法使用交易資訊者,其資訊用戶不得向本公司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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