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10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10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092020151 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之1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10月 1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八字第 0920147471號函准予備 查) |
所有條文
-
除發行條件另有約定者外,委託人行使權利請求履約之認購權證,其履約給付方式為「證券給付,惟發行人得選擇以現金結算」者,如同一營業日發行人以部分證券給付、部分現金結算方式履約時,以證券商向本公司提出請求履約之時序較優先者,先行採證券給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