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10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10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092020151 8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之1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10月 1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八字第 0920147471號函准予備 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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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初次買賣認購(售)權證時,應簽具風險預告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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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由本公司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