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期貨商設置標準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5年3月2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5年3月2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5000138 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25條、第40條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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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之設置,發起人應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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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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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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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業計畫書:載明業務經營之原則、總分支機構風險控管之方式、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場地設備概況及開業當年度與其次年度之財務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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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起人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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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起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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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發起人無第四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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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依第十條規定存入款項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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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案件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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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經本會規定應提出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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