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3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3月2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5000138 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25條、第40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期貨商得經營之業務項目,由本會按期貨商種類依本法及本標準之規定分別核定,並於許可證照載明之;未經核定並載明於許可證照者,不得經營。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