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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3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3月2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七字第095000138 8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第5條、第25條、第4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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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期貨商之組織應為股份有限公司。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之事業或外國期貨商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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