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3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6年3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06997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25條(中華民國86年4月30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16983號令發布本法定於86年6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期貨商不得有下列各款行為:
    1. 一、未依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或條件從事交易。
    2. 二、未經期貨交易人授權而擅自為其進行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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