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3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6年3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06997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25條(中華民國86年4月30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16983號令發布本法定於86年6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期貨結算機構收取之結算保證金,應與其自有資產分離存放。
  2. 期貨結算機構、結算保證金存放機構或期貨結算會員之債權人,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對結算保證金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3. 期貨結算機構應將結算會員所繳交之結算保證金,依自營與經紀分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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