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查核缺失追蹤考核暨輔導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1年2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1年2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1)臺證稽字第002577 -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第4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0年 12月25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臺財證(二)字第175217號函 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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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業要點所稱證券商查核缺失,係指本公司執行證券商一般查核(含例行、選案查核)或櫃檯買賣中心執行證券商例行查核所發現違反集中交易市場相關法令規定,財務、業務作業缺失及內部稽核作業(包括證券商分公司自行查核作業)評等「欠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