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8年1月5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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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商最近一年曾擔任所推介有價證券發行公司之主辦或協辦承銷商,或最近一年曾以推介之有價證券為標的發行認購(售)權證者,應於研究報告中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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