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承銷商辦理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之評估查核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月5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證上字第041353號公 告修正發布第 8點

所有條文

  1. 內部控制制度
    1. (一)依適當之抽核或詢問程序,以評估該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確認該公司之內部規章於上市前已悉依上市公司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並填具「股票初次上市之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附件一相關內容。另執行有關之查核程序如下:
      1. 1.取得該公司銷售收款循環、採購付款循環及生產倉儲循環等循環簡介及有關作業流程,並實地抽查數筆前開循環相關資料,以了解是否依書面會計制度合理運作,並評估其有無重大缺失暨是否有效執行。
      2. 2.資金管理情形:分析最近三年度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以評估有無違反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查閱最近三年度財務報表、帳冊等資料以評估有無違反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取得該公司會計、財務及稽核部門之組織系統圖、人員編製、職掌及資歷資料等,以了解其職務劃分情形。抽核約當現金資產是否逐日編製明細表,並了解該公司採取之有關安全措施。取得資金調度、使用是否授權、決策人員及職位之資料,並抽核授信額度動用情形。抽核稽核部門有關資金抽查盤點之資料,以了解其執行情形,並實施盤點。取得該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辦法,確認其是否悉依「上市上櫃公司背書保證處理要點」及「上市公司資金貸予他人應注意事項」之相關內容訂定。另並抽核相關憑證,以了解其是否依據相關規定確實執行,如有資金貸予關係企業、股東或關係人者,其利率及收付息情形,並了解有無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取得該公司最近三年度編製現金預算表之相關資料,以了解其編製程序,並與現金流量表比較有無重大差異。
      3. 3.取得會計師所出具之最近三年度內部會計控制改善建議書,就其缺失事項抽核取具有關資料,以了解是否有重大缺失而尚未改善情形者。
      4. 4.若屬電腦化資訊作業處理系統者,取得部門功能及職責劃分表、系統開發及程式修改控制,系統文書控制、程式資料存取控制、資料處理及輸出入控制、檔案設備安全控制、輸硬體維護控制、系統復原計畫制度及測試程式等有關文件資料,並實地觀察及抽核其運作情形,以了解評估電腦化資訊系統處理作業是否有效執行。
      5. 5.取得最近三年度進銷貨前二十大供應商與客戶相關進銷貨憑證單據,並以函證或實地觀察之方式以了解該等供應商、客戶之營運情形、與該公司之關係、交易目的及交易必要性等,以評估是否有虛增盈餘及虛購發票情事,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及有效運作。
      6. 6.取得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年度稽核計劃、實際執行情形及缺失追蹤等憑證單據資料,以評估內部稽核自行檢查功能是否有效,暨管理當局是否重視並處理該等自行檢查報告。
    2. (二)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查核程序如下:
      1. 1.查閱該公司是否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要點」規定進行自行評估。
      2. 2.輔導期間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應輔導其改善,再由該公司委請會計師進行審查,並取具無保留意見(一)之「審查報告」。
      3. 3.會計師出具之無保留意見(一)審查報告,與前段(一)執行結果所得結論是否相合。
      4. 4.檢查會計師出具之內部控制審查報告是否符合左列規定: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二人以上共同查核簽證。評估及審查之涵蓋期間無誤。
      5. 5.會計師已填具「申請股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審查複核表」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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