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建設公司申請上櫃之補充規定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3年12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3年12月1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九三)證櫃上 字第 37057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並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3 年12月6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 0930154595號函准 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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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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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補充規定第三項之(三)所稱之「最近二年內」,係指以該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案經本中心收文受理日為終止日之二年內而言,但違反法令、契約等情形部分,尚包括櫃檯買賣契約報奉主管機關核准日之期間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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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補充規定第四項之(四)所稱之「截至本年度止」,係指截至主管機關核准櫃檯買賣契約本中心函知日止,隨時補充最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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