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4年12月2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4年12月2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09 4003272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4點之3,並自94年12月22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94年12月1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0940005886號 函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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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退件或不同意上櫃,或
申請公司未於本中心函訂或本作業程序規定期間內辦理或補正相
關事項者,經簽報核可後,函知申請公司並退還其上櫃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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