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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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十三、承辦人員應就申請書件內所附之公開說明書稿本,審閱其確已依
    本中心要求予以補正後,方得轉報主管機關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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