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有價證券上櫃作業程序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5月13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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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十五、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案件經審議委員會決議退件,或申請公司未於
    本中心函訂或本作業程序規定期間內辦理或補正相關事項者,經
    簽報核可後,函知申請公司並退還其上櫃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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