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9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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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參加本系統買賣債券,應分別開立中央登錄債券帳戶或保管劃撥帳戶及款項結算專戶,並於開始買賣前向本中心申報之;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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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款項結算專戶,應於本中心指定之金融機構開立之。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買賣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9月2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