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9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0 6002552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6年9月 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35747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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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依第九十四條規定所為之處理,應報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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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七條規定所為之處理,除有終止經營櫃檯買賣有價證券契約之情事者,應經董事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備外,依董事會決議執行,並於執行後一個月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