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06年9月1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0 60025520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82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6年9月 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35747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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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買賣證券商之受僱人應詳細瞭解有關櫃檯買賣業務之規定,並遵守有關法令規章,不得諉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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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人員對外執行業務,證券商應負完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