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5年12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 105年12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 105003623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2條、第12條之4條文,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51596號 函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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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依第九十四條規定所為之處理,應報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備查。
本中心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七條規定所為之處理,除有終止經營櫃檯買
賣有價證券契約之情事者,應經董事會決議,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備外,依
董事會決議執行,並於執行後一個月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