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12月2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105年12月2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 105003623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2條、第12條之4條文,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51596號 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規定申請櫃檯買賣之不動
    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其買賣辦法由本中心另訂,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
    公告實施。
    依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規定申請櫃檯買賣之不動
    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其買賣準用上櫃公司債券及金融債券之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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