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2年2月26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自營商為中央政府公債發行前交易,對該債券買賣之淨部位不得逾
    每季發債計畫公告該債券發行總額的三分之一。
    前項債券買賣淨部位應以自營商於營業處所議價買賣及使用本中心債券
    電腦議價系統成交部位,併同公債標購部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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