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0年1月14日 |
| 沿革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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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公司因依第十二條之一規定停止其上櫃有價證券買賣,該有價證券恢復買賣首日之參考價格及升降幅度,以停止買賣前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格為計算之基準。遇最後交易日無收盤價格時,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原則所決定之價格為計算之基準。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0年1月14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