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月1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096 000103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3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6年 1月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0950161981號函准予備 查)

所有條文

  1. 透過本中心等價成交系統、等殖成交系統或固定收益證券交易系統買賣之有價證券價格及交易情形顯著異常,而有影響櫃檯買賣交易、給付結算秩序之虞者,本中心得限制全部或部分櫃檯買賣證券商對該有價證券受託或自行買賣之數量或金額,或採行其他經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之處置。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