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外匯經紀商許可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4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91年4月26日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字第0910020728號函修正 發布第 2點

所有條文

  1. 外匯經紀商應按月提列錯帳損失準備。
  2. 前項錯帳損失準備,除彌補錯帳所發生損失或中央銀行同意者外,不得支用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