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外匯經紀商許可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4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 91年4月26日中央銀行外匯局台央外肆字第0910020728號函修正 發布第 2點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十二
外匯經紀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向中央銀行報備,並副知財政部:
(一)開業、停業、復業或終止營業。
(二)變更董事或監察人。
(三)合併或解散。
(四)因經營業務發生訴訟事件。
(五)其他經中央銀行規定應報備之事項。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授權子法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