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6月24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65條 (補正)
  1. 銀行經勒令停業,並限期命其就有關事項補正;逾期不為補正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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