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2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271號令修正公布第11條、第45條之1、第47條之1、第64條之1、第72條之1、第72條之2、第74條及第75條;刪除第42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72-1條 (發行金融債券)
  1. 商業銀行得發行金融債券,並得約定此種債券持有人之受償順序次於銀行其他債權人;其發行辦法及最高發行餘額,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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