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發佈日期 民國81年10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1年10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294號令修正公布第12條、第13條、第32條、第33條、第36條、第45條、第57條、第83條、第127條之1、第127條之2、第129條、第139條;增訂第5條之2、第33條之2、第33條之3、第47條之1及第139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12條 (擔保放款或保證)
  1.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1.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2.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
    3.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4.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