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9年11月1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900346 7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2條、第59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 99年11月1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734號函 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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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不得為下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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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全部或一部相同之上市證券之買入委託與賣出委託在場外私相抵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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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他證券商相互間在場外為對敲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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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本公司上市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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