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9年11月19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9年11月19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900346 7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2條、第59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 99年11月1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90060734號函 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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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人員外其他人士非得本公司之允許,並佩帶入場證或參觀證者,不得進入本公司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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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機關派任本公司之監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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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本公司登記准予進入市場之證券商業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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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場務執行人員暨場務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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