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7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70017827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1條之2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7年6月 3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751號函准予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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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向買賣雙方證券商收取經手費,其費率由本公司會同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證券承銷商依第五條第二項委託本公司辦理業務,其處理費由本公司會
    同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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