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7年7月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70017827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1條之2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7年6月 3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751號函准予備查 )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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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市場買賣成交之有價證券,由結算部辦理結算與集中交割。
前項集中交割之有價證券收付作業,本公司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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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設有分支機構者,統由其總公司彙總後,依前兩項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