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7年7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70017827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1條之2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7年6月 30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751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受僱人到外執行業務,及在本公司市場所為之一切行為,證券商
    應負完全責任。
    前項人員對本公司章程、本營業細則、市場公告及其他規定悉應遵守,
    不得諉為不知。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