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5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5月3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結字第092045019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09條;增訂第82條之2條文,並自92年6月30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三字第09 20111006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七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七十六條、第八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八十條之一、第八十二條第三項、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第八十七條或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者,本公司得通知其限期補正或改善。
-
證券商違反本公司章程、營業細則、受託契約準則或其他章則、辦法、公告、通函等有關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得通知其限期補正或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