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5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2年5月3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結字第092045019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09條;增訂第82條之2條文,並自92年6月30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三字第09 20111006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必須遵守良好商業信義慣例,實行公平交易,如知悉他證券商有不合法之交易或行使詭詐之買賣者,並應盡檢舉之義務。
  2. 本公司對於前項之檢舉,得準用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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