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5月3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5月3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結字第092045019 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09條;增訂第82條之2條文,並自92年6月30日起實 施(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三字第09 20111006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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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臺灣存託憑證之外國公司暨受其委託之存託機構應依本公司所訂「對上市外國有價證券之重大訊息查證與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按時申報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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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售)權證發行人經取得主管機關核給其發行認購(售)權證資格認可後,應依本公司所訂「對上市認購(售)權證重大訊息查證與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按時申報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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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應依本公司所訂「對受託機構及特殊目的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按時申報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