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92年5月1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2001006 7號函修正發布第49條、第5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 5月8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20115067號函准予 備查)

所有條文

  1. 證券經紀商與委託人間因有價證券交易所生之爭議,得依約定進行仲裁,其因受託契約所生之其他爭議亦同。
  2. 前項仲裁約定,得由證券經紀商與委託人訂入受託契約,並作為仲裁法所規定之仲裁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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