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5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2001006 7號函修正發布第49條、第5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 5月8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20115067號函准予 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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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不得因左列各款情事而不履行交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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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託人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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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之受任人不如期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之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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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轉融通之融資融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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