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2年5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2年5月1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字第092001006 7號函修正發布第49條、第50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2年 5月8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臺財證一字第0920115067號函准予 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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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不得為左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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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全部或一部相同之上市證券之買入委託與賣出委託在場外私相抵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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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他證券商相互間在場外為對敲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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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本公司上市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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