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91年3月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1年3月5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1)臺證上字第004359 號函修正發布第47條、(91)臺證交字第20031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7條之 1;增訂第59條之1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1年1月8日財政 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臺財證(三)字第173687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1. 證券經紀商受託辦理或代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應依政府公布
    之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暨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或證券金融事業融
    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辦理。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