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1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6年1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01675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4條條文(中華民國86年1月2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 會(86)臺財證(三)字第76524號函准予修正)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市買賣成交之有價證券,由結算部辦理結算與集中交割。
  2. 前項集中交割業務中,除左列之有價證券外,其收付之作業,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1. 一、依本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買賣成交者。
    2. 二、依本公司鉅額證券買賣辦法買賣成交者。
  3. 證券商設有分支機構者,統由其總公司彙總後,依前兩項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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