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1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6年1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臺證交字第01675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4條條文(中華民國86年1月22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 會(86)臺財證(三)字第76524號函准予修正)

所有條文

  1. 市場交易時,如遇偶發事故,本公司得宣布暫停交易,在宣布前已成交之買賣仍屬有效。
  2. 前項事故原因消滅後,本公司得宣布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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